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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浙生环协〔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01-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66    

各有关单位:

  经评审和研究,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现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见附件)。

  请各主要起草单位和相关企业按照《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和产业政策,认真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根据《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谁需求、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工作经费原则上由标准立项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116


附件_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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