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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碳达峰碳中和》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48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将于7月28日至30日在杭州举办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省级自筹高级研修班。现将本次高研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30日。

  二、研修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107号省职工服务中心2楼6号会议室(暂定)。

  三、研修方式

  本次高研班拟邀请本领域权威专家授课,通过聆听主题报告和研讨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研修。

  四、研修对象

  1. 外贸出口行业碳排放及产品碳足迹管理人员和中高级以上技术人员;

  2. 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林业碳汇开发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员,第三方环保公司;

  3. 低碳试点省市、园区、社区及政府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

  4. 从事能源、环境、循环经济教科研单位的相关领域技术、工程人员;从事碳排放的投资者,经营者、碳排放行业服务、营销等各类、相关领域人员。

  五、研修内容

课程安排.png

  以上课程安排暂定内容,具体课程会根据主讲教师时间相互调整。

  六、报名方式

  请于2023年7月2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培训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报满截止。

 二维码.png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1200元/人,住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培训学时

  全部课程结束后,学员可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学时登记卡查询打印”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并打印继续教育学时情况(http://zjjx.zjhrss.gov.cn/#/)。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申报的必备条件。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将于全部课程结束后向学员颁发《碳排放管理员培训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也可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作为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并记录相应学时。该证书可在协会官网——浙江生态环境网(www.er-zhejiang.com)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

  九、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0571-87359923

  戴仲咪 18258202725(微信同号)

  徐冉冉 18258197305(微信同号)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年6月30日



浙生环协〔2023〕47号关于举办《碳达峰碳中和》高级研修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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