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碳排放管理员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推动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工作规范开展,我会将于2023年11月25日至26日组织碳排放管理员考评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案,结合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需求,有序开展碳排放管理员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日期
1.培训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6日(2天)。
2.报到时间:11月25日上午9:00-9:30。
三、培训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省职工服务中心)2楼。
四、培训方式
按照“公共知识(理论)+专业技能(实操)”统筹制定课程内容,采取“理论1天+实操半天+考试半天”的形式开展培训。
五、培训对象
1. 协会会员单位技术人员(每单位1人)、专家库专家。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德技兼修、知行合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其中,考评员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考试流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专业(职业)工作或教学的人员;高级考评员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二级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
六、其他事项
1.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本次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报名完成后,我会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通知报名成功。
2.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参训人员往返交通、住宿费用自理。我会提供培训期间午餐。
3.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原则上不许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七、考核方式
公共知识部分,以纸质方式进行考核。专业技能部分,组建各职业(工种)考评组,考核学员实操水平、考评打分能力。
八、颁发证书
经考核合格后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颁发培训证书。本次培训班学时计入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该证书可在协会官网——浙江生态环境(www.er-zhejiang.com)上进行查询。
九、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秘书处 0571-87359923
戴仲咪 18258202725(微信同号)
顾 妍 13646876601(微信同号)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