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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多个团体标准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2022-10-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81    

审议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2022年10月22日上午,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组织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修订评审会在协会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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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标准编制组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编制过程及标准的主要内容。协会专家对该团体标准的内容逐条逐句进行了审查,最终一致通过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该标准由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制订,指导和规范了企业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基于现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对现有实际工作进一步凝练、总结与提升,填补了省内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标准领域的空白。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技术验收、运行维护与工况判定,一方面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状况,判定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治污治理执行情况和异常预警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异常情况预知预处理,提醒企业加强控制及监管。


审议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原料硫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工业用无机碱》团体标准

2022年10月22日下午,由协会组织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原料硫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工业用无机碱》团体标准修订评审会在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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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标准编制组对标准编制的背景、编制过程及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协会专家对该团体标准的内容逐条逐句进行了审查,最终一致通过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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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协会发布了由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制订的《工业副产品 硫磺》和《工业副产品 碳酸钠》两个团体标准,至今已近 3 年。根据《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应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以及生态与环境修复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复审,复审周期为三年。复审应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三年中,该团体标准对标的两个国家标准均发生较大变化,且对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管理要求亦发生变化。2022年1月,协会组织标准复审咨询会,经专家讨论一致同意进行修订。该标准的修订是对原有标准的加深优化,进一步明确了副产物相关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的要求,确保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的稳定。该标准修订评审的流程严格遵守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的规章制度,该标准修订评审会的通过更是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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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协会将抓紧落实以上团体标准修改、发布工作,确保团体标准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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