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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Zhejiang Association for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Technology (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4年12月,是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直属协会、全国“四好”商会、浙江省5A级社会组织。协会由浙江省热衷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自愿组成,是跨行业、跨部门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综合性,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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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咨询 > 生态环境标准 >《山塘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导则》等三个团体标准顺利发布
2024年5月15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正式发布了T/EERT 046-2024《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规范》、T/EERT 047-2024《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T/EERT 048-2024《山塘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导则》三项团体标准,自2024年5月22日起实施。
这三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有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开展以养殖生态容量评估为基础的养殖模式可以在保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保障水产养殖走向高效、可持续发展。《山塘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规定了山塘淡水养殖生态容量的评估流程、评估方法、数据收集与处理、模型计算和养殖生态容量评估等内容。该团体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填补标准空白,推动渔业标准化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水产养殖中的“养殖尾水”治理是寻求水产养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关键一环。杭州师范大学等单位运用生态修复学原理开发了生态浮岛—光催化纤维网—生物小球原位修复技术和微生物快速脱氮设—人工湿地技术耦合的异位修复技术,这两项技术对养殖密度高、养殖强度大的淡水养殖中产生的含有高浓度氮、磷等物质的尾水处理具有较好的效果,可实现淡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两项科技成果基础上,制定了《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规范》和《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规定了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和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的技术要求、控制要求、运行与维护等内容,对规范山塘水库淡水养殖水体处理的设计和运行等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以上图片来自网络
这三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是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积极推动会员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的又一典型案例。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是促进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融合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协会将继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工作,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引导行业规范、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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