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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工程物业化运维管理规范》《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总则》两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审评

  发布时间:2024-07-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29    

  7月7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杭州组织召开《取水工程物业化运维管理规范》《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总则》两项团体标准审评会。

  《取水工程物业化运维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由海宁市水利局提出,海宁市盐仓江堤管理所牵头制定,并成立了标准编制组。该标准的起草是基于目前取水工程管理规范和应用的基础上,提出了物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管理要求,包括取水口保洁、取水管道管理、取水泵房管理、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及取水在线监测设施管理等内容。该标准经过内部研讨、修改和公开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总则》团体标准由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制定。该标准按照“与实际情况相契合、与相关管理要求相符合、严格按照团标管理要求”三大原则,对总体要求、设计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检维修管理、退役拆除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标准经过内部研讨、修改和公开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系列团体标准于2023年1月立项,截至目前已陆续发布4项。

  会上,标准编制组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编制过程及标准的主要内容,专家对团体标准的内容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通过审评,并提出修改意见。后续标准编制组将根据审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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