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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月份开展碳排放管理员L(碳排放咨询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64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公布的社会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得,有助于劳动者明确职业定位,提高职业竞争力,获取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补贴。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自然不同!根据《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定于8月开展碳排放管理员L(碳排放咨询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评价职业(工种):碳排放咨询员三级/高级工。

  2.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7月5日。

  3.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

  4. 考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

  二、评价方式

  1. 理论知识考试、实操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上机考试。

  2.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评价地点

  杭州市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2号实验楼4楼。

  四、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长90分钟,实操技能考核时长90分钟。

  五、评价费用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8月10日前缴纳认定费,三级/高级工评价费550元/人(其中理论知识考试费:220元/人,实操技能考试费:330元/人)。

  六、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2.jsp)。   

  七、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相应工作证明、历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以前毕业、中专学历、高中学历,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历真实性承诺书。

  八、报考需知

  1. 请考生在报名前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职业等级申报条件,相关职业和相关专业范围说明,不清楚的可向我会确认符合条件后再网上报名。

  2. 考生在报名前请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并以附件上传资料。

  3.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认定费,不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自动失去考试资格。

  4. 该批次认定人数不足时,考试时间相应推迟。如遇特殊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具体见我会微信公众号或网站通知。

  5. 考试资讯可关注我会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修复”(微信号:hjxf201599)。

  九、考试说明

浙生环协秘〔2024〕28号关8月份开展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碳排放咨询员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_04.png 

  十、报名咨询

  我会秘书处:0571-87359923,13806506139。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秘书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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