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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镇水环境容量与污染负荷分配规程》团体标准顺利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62    

2021年8月16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了《中小城镇水环境容量与污染负荷分配规程》(T/EERT 013-2021)团体标准,并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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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体标准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1年2月立项,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负责牵头起草。为确保团体标准制定的高质量,起草单位在严格履行立项、调研、征求意见等程序后,形成送审稿,于2021年6月8日组织业内专家评审,在充分吸收评审专家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定稿并顺利发布。

作为水污染总量控制的核心,水环境容量的估算、水环境容量在各个污染源与区域之间的分配逐渐成为河流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中小城镇水环境容量与污染负荷分配规程》的发布和推广实施,对整治河流污染具有重要规范作用,对全面推动实现水环境功能目标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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