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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制备流转中心建设规范》系列团体标准顺利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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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7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了《土壤制备流转中心建设规范 第1部分:建设要求》(T/EERT 016.1-2021)和《土壤制备流转中心建设规范 第2部分:运行管理要求》(T/EERT 016.2-2021)团体标准,并将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团体标准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1年2月立项,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牵头起草,同济大学和浙江省地质调查院(自然资源部平原区农用地生态评价与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参与编制。起草单位在严格履行立项、调研、多轮研讨和论证及多渠道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后,形成送审稿,于2021年8月27日经专家评审,在充分吸收评审专家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定稿并顺利发布。

  《土壤制备流转中心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第一部分规定了制备流转中心的硬件建设、仪器设备等建设要求;第二部分规定了制备流转中心的运行所需的资料、记录、运行流程等运行管理要求。该团体标准的发布及推广实施,对引入第三方监管,规范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环节,实现采测分离,保证样品现场采集的样品真实有效、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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