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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十件事

  发布时间:2023-02-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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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强化监督、创新普法等方面扎实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新高潮

   组织2022年度学法用法新年第一课——浙江自然资源论坛法治讲堂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报告会,以视频方式举行,全省同步学习。会后,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各地开展热议,畅谈学习体会,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高潮,共收到学习体会52条,在“浙江自然资源”官微推送48条。

   二、《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首个出台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一年来,全省深入宣传,全面落实,省级出台配套制度5项,完成《条例》一周年总结评估。2022年11月,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全系统集中发布29项法治建设成果,策划《条例》网上有奖答题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三、发布全系统法治建设成果29项

集中发布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重要法治建设成果29项,其中,省厅4项,杭州市3项,宁波市3项,温州市3项,湖州市2项,嘉兴市1项,绍兴市3项,金华市3项,衢州市1项,舟山市2项,台州市2项,丽水市2项。29项法治建设成果覆盖自然资源多个工作领域,包括普法阵地建设、行政争议化解、执法监察、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是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浙江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生动写照。

四、创建第二批13家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要求,2022年创新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阵地“六个建”: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自然资源主题建、挖掘地方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建、结合行业特征突出“科普+普法”建、依托公共设施突出综合普法建、创新普法方式突出智慧智能建、拓宽普法渠道突出载体平台在线建。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等13处普法阵地被新列为第二批浙江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五、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征地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温州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和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以案治本”专项行动。修改完善《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印发《征地领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引》《自然资源依申请信息公开指引》等配套制度,编发典型案例,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提高各地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六、创制规范性文件审查指引

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要求,明确11个重点审核环节和13个事项审核要点,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审核力度。《指引》由自然资源部在全国系统内转发,司法部官网、官微同步转发。

七、创建自然资源数字法治

开发建设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统计分析系统、浙江省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典型案例数据库等3项法治数字化建设项目。其中,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系统,实行一案一登、实时录入、统计分析、适时预警;典型案例数据库已上传约1000件案例;法规政策数据库,收录政策文件2000余件,法规汇编约50卷(含法规政策约4000余件),实现一地录入、全省共享。

八、开展全省土地审批绩效评估

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实施绩效,组织2022年度土地审批绩效综合评估,对各地土地征收、土地审批、争议解决、执法监察等工作开展全面评估,切实落实各地土地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土地管理能力水平。

九、组织2022年度宪法集体宣誓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促进系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组织2022年度宪法集体宣誓仪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许小忠主持仪式并领誓,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150余人参加宣誓。

十、健全自然资源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要求等内容,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职责,提高政策起草者、制定者、审核者、实施者公平竞争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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