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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Zhejiang Association for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Technology (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4年12月,是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直属协会、全国“四好”商会、浙江省5A级社会组织。协会由浙江省热衷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自愿组成,是跨行业、跨部门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综合性,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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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的通知(浙生环协〔2023〕16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拟设立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为进一步充实专委会力量,搭建会员单位、从事噪声污染防治企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间交流沟通,活动及合作共赢的服务平台,现面向行业征集专委会委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专委会委员单位征集范围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与噪声污染防治及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2.担任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的,推荐本单位一人担任主任委员。担任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的,推荐本单位一人担任副主任委员。
二、申请条件
(一)单位申请条件
1.自愿提出申请;
2.认可《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章程》《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3.支持并积极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人员条件
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推荐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在以往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发展动态;
3.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4.相关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三、申请方式
填写电子版“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经协会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备组审核推荐,并经协会批准后确定。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秘书处
胡 璐 18758266899
董可羽 18458868919
附件: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_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噪声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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