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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VOCs治理先进技术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469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技术装备创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支撑,做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这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更好服务会员单位自主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更有效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我会决定开展VOCs治理先进技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VOCs技术、装备产品或集成方案:回收技术包括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销毁技术包括燃烧、生物降解、光催化氧化等。

  二、申报条件

  1. 自主性。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 先进性。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完整解决方案,技术指标先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3. 实用性。应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4. 例外原则。对少量具有重大应用的技术,但缺乏应用案例的,也可以申报,我们将持续进行跟踪服务。

  聚焦专注行业领域,已有运行业绩突出方向,具有安全、高效、能耗低、适用性强、设备操作简单、运行稳定、占地少等特点,在专注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和成功连续化运行稳定方案等。

  三、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免费,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申报原则。

  2. 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于2024年9月20日12:00前,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会电子邮箱stxfxh123@163.com。

  四、其他事项

  1. 对入选的先进技术,我会将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并在适当时候向有关单位推荐和报送。

  2、联系人:戴仲咪,联系电话:0571-87359923,18258202725(微信同号)。

 

  附件:VOCs治理先进技术简介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秘书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_VOCs治理先进技术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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