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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副产品(煤制氢硫磺、碳酸钠)生产有了“团体标准”加以规范

  发布时间:2019-10-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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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由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的《煤制氢硫磺》、《碳酸钠》两项团体标准评审会在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顺利召开。评审专家组由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组成。

    评审专家组首先听取了由为主起草单位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标准制订小组对《煤制氢硫磺》、《碳酸钠》两项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汇报。经讨论质询,从标准规范性、标准适用范围、标准试验方法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最后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认为此两项标准的制定解决该领域产品标准缺失问题,有利于规范工业副产品(煤制氢硫磺、碳酸钠)生产,有利于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品质及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协会秘书长胡芬出席会议并指出:1)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去年7月份正式成立,提出了协会“百项团标”标准创新行动三年计划,明确了标准重点领域,旨在制定出一系列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需求的标准,一年来也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份在全国团体标准平台已正式发布标准4项,制定在研的标准8项;2)《煤制氢硫磺》、《碳酸钠》两项团体标准是协会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初步尝试,接下来协会将进一步构建并完善协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系统成套快速研制标准,诚邀广大会员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持续推动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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