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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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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商联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会员单位疫情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芬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组长:王志云(宁波、舟山),马益华(台州、衢州)

    成员:陈剑平(湖州),戴仲咪(嘉兴、丽水),胡璐(杭州),卢立武(金华),叶春芳(绍兴),陈月利(温州),张志峰,赵飞

    值班人员:胡芬,王志云,马益华

    防控工作热线:胡芬组长13806506139(微信同号)

    王志云副组长13906530098(微信同号)     

    胡璐13735506129(微信同号)

    戴仲咪18258197305(微信同号)

二、明确管控工作职责

    1.督促指导会员企业成立对应的管控工作机构,拿出管控举措,做好企业管控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2.全面管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互访交流,暂停浙江省生态环境修复技术论坛暨2019年年会。

    3.加强有关人员排查。协助细化排查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要求由会员企业提供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出任何纸漏。

    4.协助管控会员企业恢复开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积极动员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提前开工,诚信经营。

    5.切实保障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权益。引导督促会员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报酬权益,不得随意解除受疫情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实

际行动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硬仗。

    2.落实工作职责。会员企业要建立值班和工作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及时向上级工商联上报有关情况。各企业单位请于每日11:00前将《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浙生环协会会员群”。

    3.抓准工作重点。安排专人加强对当地湖北及其市、县商会的跟踪和联系,重点掌握湖北籍员工、武汉籍员工节后返工的基本情况,加强管控的针对性。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浙的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4.加强防控检测。要督促会员企业开工后,确保每日上岗前对每位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有效处置。

    5.努力推迟有关员工返工时间。要通过各种教育引导,推迟疫区员工、患病员工、留观员工返工时间,并注意稳定员工的情绪。

    6.加强正面宣传。重视对管控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做法的搜集和宣传,坚决不信谣,不传谣。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相信在大家的通力合作下,我们一定能够遏制住病毒的蔓延, 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疫情防控企业有关情况统计表.xlsx

原件:关于成立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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